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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在财富传承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风险?
在财富传承过程中,常见的风险包括企业经营风险、婚姻风险和传承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刑事风险(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等)、债务风险、混同风险以及代持风险。婚姻风险则涉及共同财产遭遇转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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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婚姻风险中有哪些特别值得关注的风险?
婚姻风险中,共同财产遭遇转移是一个重要问题。当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身份关系的变化会影响财产关系,可能导致夫妻一方试图转移或隐藏共同财产以保护自身权益。此外,婚姻中的其他风险还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债务分配以及再婚时的财产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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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企业经营中有哪些具体的风险点?
企业经营中的具体风险点有五项:一是刑事风险,如触犯刑法规定的各种罪名,可能导致刑事责任和财产损失;二是债务风险,如股东因公款私用、担保等原因承担公司债务;三是混同风险,例如企业与个人资金混同导致债务可能由公司转嫁给股东或其家庭成员;四是代持风险,长期的股权、房产或其他资产代持存在诸多法律和道德风险;五是接班问题,这是财富传承与企业经营交叉领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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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婚前婚后财产的混同是指什么情况?
婚前婚后财产混同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原本属于个人的财产,在婚前和婚后之间由于买卖、赠与等行为导致财产的所有权变得模糊不清,难以区分最初财产来源于婚前还是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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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在综艺节目中,杨子太太提到她没有个人财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
杨子太太所说的“没有个人财产”是因为她的财富都在公司里,这是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的混同。由于杨子不愿意将公司资产归个人所有,所以造成了资产的混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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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法定继承如何导致资产外流?
法定继承通常发生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父母身故后,其财产会被子女继承,但实际上是婚内继承,因此这部分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导致了资产从原所有者向继承人的转移,即资产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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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婚内夫妻抚养问题是什么?
婚内夫妻抚养问题涉及到在婚姻关系中,没有收入的一方(如全职太太)是否能获得配偶的抚养,以及在生病时能否得到配偶的帮助。这体现了婚姻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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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涉外婚姻风险具体指什么?
涉外婚姻风险常见于涉及不同国籍或地域因素的婚姻关系,例如财产可能适用境外法律,如美国婚姻法等。由于当事人可能对外国法律不甚了解,可能导致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等方面出现不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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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财富传承中的五大风险有哪些?
财富传承中的五大风险包括:继承人争议风险(谁来传承的问题)、遗嘱执行的风险(遗嘱保管和执行的问题)、遗产管理风险(遗产无人管理可能导致的问题,如企业股权继承争议)、遗嘱效力问题(遗嘱的有效性如何确定)以及继承程序风险(遗产从上一代到下一代转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程序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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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周虹在女儿结婚前是如何安排房产的?周虹女儿意外身故后,她的八套房如何处理?
周虹在女儿结婚前,将八套房作为婚前财产分配给了女儿,并且通过占有1%的份额来保障女儿在婚姻中的权益。女儿去世后,周虹面临女儿遗产继承问题。尽管周虹认为前夫和女婿没有抚养或虐待女儿,不应继承财产,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配偶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这八套房中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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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周虹女儿去世后,八套房应由谁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周虹女儿的八套房将由其父亲(周虹)、配偶以及女婿共同继承,但继承比例可能因周虹长期抚养女儿及财产来源等因素,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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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周虹为何认为前夫和女婿丧失继承资格?法律上如何看待周虹对前夫和女婿的继承资格质疑?
周虹认为前夫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且女婿是她认为的杀人凶手,因此不接受他们继承女儿的财产。法律上并未因周虹的个人情感而剥夺前夫和女婿的继承权。即使前夫未尽抚养义务,只要没有虐待或遗弃行为,不影响其继承权;女婿与女儿间的争执并不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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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在财富传承过程中,人们常有哪些误区?
常见的财富传承误区包括:一、认为自己身体好就不需要提前规划;二、认为谈论继承是不吉利的,所以选择不准备;三、认为家庭情况简单无需做遗嘱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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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在民法典实施前,打印遗嘱为何被认定无效的比例较高?
在民法典实施前,打印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比例接近50%,主要原因是遗嘱人在遗嘱上没有按规定签名和书写日期,以及见证人签字不符合形式要求,比如使用打印签名或未注明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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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根据2022海淀法院的数据,哪些类型的遗嘱比较常见且可能无效?案例中的遗嘱人H的基本情况及遗嘱设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根据数据显示,无效遗嘱中包括自述遗嘱、代述遗嘱、公证遗嘱(其中一份被认定无效)、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不同形式,其中近七成因不符合形式要求而无效。H是一位福州的老先生,有两段婚姻,子女较多。他在2020年邀请两位邻居作为见证人在家中书写遗嘱,并将手写遗嘱打印出来。遗嘱内容是将遗产留给第二任妻子和孙子,但在打印过程中,由于其中一个见证人临时离开,仅由另一位见证人在场共同完成校对并录像记录了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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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遗嘱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的主要主张是什么?
原告主张遗嘱有效,现任配偶和孙子要求确认遗嘱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而被告答辩称遗嘱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非遗嘱人真实意愿表示,并且内容与生活常理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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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法院针对此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
法院争议焦点集中在涉诉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具体涉及遗嘱是否体现本人意愿、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以及遗嘱内容表达是否清晰等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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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在遗嘱订立过程中,见证人的全程参与是如何体现时空一致原则的?
在遗嘱订立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并全程参与。如果见证人在打印遗嘱过程中离开现场去做其他事情,如购物或接孙子,没有见证整个过程,则该遗嘱不符合时空一致性原则,即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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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为什么上诉人(原配和孙子)认为遗嘱应当有效,并上诉了一审判决?
上诉人认为遗嘱有效,因为一审判决忽视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已有日期且为打印,落款签名可以通过拍照和视频证据证明是当天所为。此外,一审法院关于时空不一致的认定是错误的,因为见证人与立遗嘱人属于同一时空。同时,上诉人提到遗嘱录像并非打印遗嘱的必须条件,并强调现任配偶常年照顾遗嘱人,即使按法定继承也应适当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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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上诉人提供了哪些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上诉请求?
上诉人提供了证人证言、生活合影以及立遗嘱的视频截图和出入院记录,以证明遗嘱人神志清楚并有明确的赡养义务履行情况。此外,还提交了一份手写遗嘱继承说明,虽然内容与打印遗嘱有所不同,但两份文件共同点在于都把财产留给后婚家庭,表明遗嘱人始终坚定地要把遗产留给再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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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法院是如何判决此案的?
法院判决支持上诉请求,主要理由在于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问题。法官认为打印遗嘱不需要电脑制作和打印行为由遗嘱本人完成,但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以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同时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时间准确性。在这个案例中,虽然见证人未出现在视频影像中,但通过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法院认定遗嘱见证人确实全程在场并签名确认了这份只有一页的打印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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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在该遗嘱案件中,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从立法条文上看,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但并未要求注明年月日。打印日期可确定遗嘱订立时间,且无后来订立的新遗嘱。因此,就该遗嘱的形式要件而言,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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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法院二审法官如何判断这份打印遗嘱的有效性?
二审法官通过严密的逻辑和专业的立场,坚持认为即使改判也需详细论述过程,并强调了其思考立足点。尽管一审判决可能更容易认定遗嘱无效,但法官仍坚持对遗嘱效力的认定,指出遗嘱人在审核、校对打印遗嘱时神志清楚,全程参与了遗嘱的誊录及打印,且有2019年的遗嘱继承说明作为参考,证明遗嘱人真实意图排除第一段婚姻中两个儿子的继承权,并将财产留给第二段婚姻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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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主要类型?如何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
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全文手写,末尾签名加时间)、代书遗嘱(因不具备书写能力而由他人代写,见证人签名签时间)、打印遗嘱(需两人在场见证签名和时间)、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出现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及年月日)、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立,危机消除后失效)以及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已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遗嘱效力以最后签署且有效的那份为准。建议首先考虑自书遗嘱,相对简便易行;若不具备书写能力则选择代书遗嘱;紧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但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最后,可选择公证遗嘱以确保遗嘱效力。然而,现在法律已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遗嘱效力取决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非公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