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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始CFP/AFP持证人再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8 来源: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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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持证人管理系统已正式开通。持证人(注:资格证书于2008年6月30日到期)须通过此系统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及再认证申请工作,以延长证书的有效性。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将对通过再认证的持证人颁发新的资格证书。

    再认证申请程序如下:

    1.请查看《金融理财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及《关于2008年CFP/AFP持证人继续教育项目认定和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了解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

    2.登录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持证人管理系统http://www.cfpchina.cn/fpscc/member/ 进行在线申报。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您完善个人资料,(若您的基本信息如:邮寄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有所变更,请及时更改,以便给您邮寄新的证书。)点击“继续教育管理”中的“学分申报”。

    3.仔细阅读《CFP/AFP持证人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承诺书》,点击下方的“同意”按钮,进入再认证学分申报页面。

    4.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再认证申请表,浏览确认,进行在线提交,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

    5.若需了解再认证进度,可登录http://www.cfpchina.cn/fpscc/member/ 查看系统短消息。

    6.再认证申请审核通过,您将于系统中查询到“您的再认证申请已经通过审核,请点击“缴费”缴纳再认证费用,点击后进行在线支付。支付前请了解在线支付使用说明。”的字样。请在2008年5月31日之前在线缴纳再认证费用,并记住支付页面中显示的“订单号”,以便查询缴费情况(此费用为本报告期制作证书及卡片、邮寄等费用)。费用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回复短信“再认证费用已收到。您会在6月30日前收到新证书和持证人卡片,寄发前将通过系统短消息通知您。”

    7.再认证集中申报时间:5月7日—5月31日(若持证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将有可能影响您在原证书失效前领到新证书。)

    8.请注意系统中提示的下一个继续教育报告期截止日,以及新证书的有效日期。随时关注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网站和金库网上发布的继续教育信息,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项目,以维持AFP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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