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城管的柔性执法,虽然并非放松对违法小商贩的管理,但至少相对过去的刚性执法,管理的方式变得温和了。在即将到来的2008年,柔性执法也许将是改变城市管理理念,尊重和承认城市中各个主体之间权利,尤其是尊重路边摊贩权利的开始。
2007年也许是“猫鼠大战”终结的开始
“猫鼠大战”尝试终结
如果今后有人写一本关于中国城管执法的书,那么书里应该有这样两个人。
一个是崔英杰,在北京中关村地区摆了个烤肠小摊,但没有摆摊所需的证照。
另一个是李志强,北京市优秀的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在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
在很多人眼中,一个是善良淳朴的谋生者,一个是秉公执法的公职人员。两人素昧平生,却在一次日常的清理无证摊贩的过程中,彼此的人生因对方而改变。崔英杰近似疯狂的一刀,使得李志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悲剧发生了,可是血不会白流。正如几年前的孙志刚事件,终结了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一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崔英杰案,推动了城管执法方式的转变。
于是,在即将过去的2007年里,我们看到,城市小贩有了越来越广阔的生存空间,城管执法有了更明确的法律界定,执法人员以一种更亲和友善的形象走近被执法者。
地摊解禁现曙光
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猫捉老鼠”游戏由来已久。崔英杰案只不过是这种矛盾走到极致所显现出的一个极端事件。 2007年“两会”前夕,上海一份《城市设摊导则》提出的“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的地方政策,被认为是开启了彻底化解这对“冤家”矛盾的先河。此后,重庆、南京等城市纷纷效仿解禁马路摊点。
今年“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也纷纷建议,地方政府应给守法小贩合理解禁。一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由此来临。
在经过决策者、学者乃至社会各阶层的热议和论证之后,人们基本达成这样一个谨慎的共识:小贩的谋生权高于追求市容整洁的权利,城市管理者应在优先满足小贩们的谋生权的前提下,兼顾市容整洁。
诚然,正如专家所言,解禁马路摊点还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也并非是“一解万事大吉”。诸如:对于解禁可能带来的小贩们对公共空间的争夺,以及对公共空间可能产生破坏性作用等应做好有效管理的预期。
无疑,禁止摆摊是最简单的管理方式,而地摊解禁将真正的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可喜的是,城市管理者已做好准备。
柔性执法受欢迎
最近,在北京城管队员赵中国和房山窦店负责残疾人工作的王淑桂帮助下,“残摩”司机王德福在村办企业找到了正式工作。家住窦店的他,患小儿麻痹,为了生计,王德福曾在北京西站一带拉“黑活儿”。赵中国在一次执法中查获了正在“拉黑活儿”的王德福,但他没有像过去一样生硬地开出罚单,而是与王德福拉起了家常。得知王德福家庭困难后,赵中国多方联系,帮他在村办企业找到了工作,让王德福感激不已。
王德福的事例仅仅是北京城管转变执法理念的一个缩影。2007年5月28日起,北京对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不再单纯依靠罚款处置和“一步到罚”的简单执法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逐步推行的“提示、告诫、约见、建议、回访、披露”六项柔性执法新政。
对于北京城管部门执法方式上的这一变化,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教授莫于川表示,柔性执法在法制进程中是一种潮流,是行政民主化的潮流。
12月12日,从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会透露出的最新信息,今年1至9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受理执法风纪案件51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1%。柔性执法改善了执法机关与执法对象的关系,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也得到了改善。
城管权限更明确
是什么导致了城管执法人员和被执法者之间冲突的升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管理执法于法无据。城管执法职能、执法范围、执法手段等都不够明确,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从1997年国务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至今已10个年头,但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还没有出台一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独立法规。
12月初,从北京市相关部门传出消息,《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在这部《办法》法令中,首次明确了城管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诸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无证导游以及流动无照经营等14类城市管理方面的处罚权将统一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
名正则言顺。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执法权限的明确,更便于其日常工作的开展;而对于被执法者来说,有法为据的执法才更容易接受。
2007大事记
2007年12月14日,来自北京市十八个区县以及天安门城管执法队的38名城管队员接受了一场特别的执法考试——由城管执法局法制处的工作人员扮演无照经营的商贩进行模拟的现场执法过程考核。
2007年1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7年5月28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在其职能范围内,推出了六项柔性行政指导措施,即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重大案件回访制、典型案例披露制,引导行为人自愿纠正不当行为。
2007年5月14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向社会公布:身着便服执法、酒后执法、粗暴野蛮执法、不开票据执法、使用协管员单独执法等五类不文明执法行为将成为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的“黄线”。
2007年4月10日,刺死北京海淀城管分队原副分队长李志强的小商贩崔英杰被判处死缓。
2007年2月底,上海有关部门透露,计划出台“城市设摊导则”,部分道路上将允许“有序设摊”、“卫生设摊”。引发对小摊该不该解禁,以及如何管理的热烈讨论。
2007年1月4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公布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办法(暂行)》,旨在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此举拉开2007年城管转变工作方式的序幕。
2007权威语录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没有法律依据,城管部门终究难以更好地完成工作。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趋于成熟,还是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城管法。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司长江凌:为城管执法立法,让城管执法权有了“边界”和“后盾”,这将使城管执法队伍逐步走向正规化。
中国社科院城市社会与环境研究室主任梁本凡:政府可以在适合的区域开辟专门场所,或者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特定时间、某些路段允许摆摊。但这些划定的摆摊区域的收费不能过高,这样小商贩才愿意进来。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如果城管非常努力的工作,等于是断了小商贩的生路。他们中有一些会暴力抗法,极端情况下还会伤害城管人员的生命,这样矛盾就极端激化了。
展望2008:更多小贩将受惠
除北京外,在四川泸州、河南安阳、山东济南等地,柔性执法,亲情执法,人性执法也逐步得以实施。不同的叫法,但都传达出同一个理念内涵,就是对被执法者的人格尊重。在2008年,柔性执法的理念势必将扩展到更多的城市,更多的城市小商贩将从中受惠。在柔性执法更广泛推行的同时,对小贩的合理解禁也被更多的城市提上议案。2008年,对城市小贩的合理解禁或许会有新的突破。
城市管理如同一部复杂的机器,每个部门就像一个零件,必须咬合紧密,才能保证机器高效运转。因此,城市管理也并非城管一个部门所能完成。还需要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通力配合,甚至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方可能解决城市管理中一些源头问题。在2008年,城管和城市小贩间的“猫鼠大战”是否能彻底终结,城管难题是否能够最终破解,同样让我们充满期待。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制度的变革总是和极端的事件联系在一起。但我们仍然充满期望,在2008年乃至更远的未来,城市管理制度的变革甚至整个社会的进步,能够变成轻松自然的事情,无需再靠鲜血的代价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