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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杰:小产权房可转为保障性住房

发布时间:2008-04-23 来源:金库网 作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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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

  其实小产权房也就是所谓的乡产房,它的存在已经由来已久了。但是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的发展,商品房价的居高不下,小产权房凭借其明显的价格优势占据一定的市场。

  然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建设部、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三令五申要彻查小产权项目,并不断发出风险警示。近日,国土督察北京局局长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如此正式的否决,让人的确不寒而栗。

  特此,金库网电话连线了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先生,他讲述了自己对小产权房问题的看法。

  李文杰先生表示,首先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但过去一直也界定不清,一方面说小产权房不符合某个法律的规定,但是另一部法律也没明确的条文。其实,小产权房的问题,最根本上是严格不符合国家土地使用规定,属于侵占国家土地资源。小产权房占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仅限于集体内部交流,农民对土地只有部分的财权所有权,转让、租赁给城市居民等都是不可以的。

  对于已存在的小产权房,也不能说是用强行的拆除等一刀切的方式来解决。它的出现政府也负有一定责任,在其萌芽状态时就应当加以遏制。怎么解决,分两种情况:一、对于严重占用耕地,并且没有合法手续的,坚决拆除。二、限制交易,因为有些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恰恰利用了政府法不责众的心理,觉得可以进行投资。或者是政府回购,将其转变为保障性住房,以免造成新的浪费。

  记者也表示了疑问,那些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很多是低收入者,如果被回购,他们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对此,李文杰表示,购房小产权房是不能按揭的,必须一次性付清,一套100平左右的房子,大概一次就要拿出20-30万元,这能说购买者是低收入者吗?另外,小产权房地段比较偏远,交通成本很高,低收入者能否负担?

  最后,李文杰称,近期国土局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已经很明确地表示了态度,而且目前对于宅基地建房买卖已有判例说明合同是违法的,这些信号都非常明确地表达了政府部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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